TA:中国篮协抽走了姚明一半收入 姚明:他们最终只拿了一小部分

来源:说球帝

10月31日讯 二十年前的今天,姚明迎来了NBA首秀。作为NBA国际球员中的首位状元,他与火箭签下了一份4年1800万美元的合同。

TA作家Rhiannon Walker在近日撰文讲述了姚明进入NBA的故事,其中有这样一段话:“在他(姚明)被选中的那年,中国的新规定是任何一个在NBA打球的中国球员都要把一半的收入——包括工资和代言收入等——上交给中国篮协等部门(CBA)。”

事实上,在当时中国运动员上缴收入的并不止姚明一人,他们中很多人收入不全归个人,需要向培养他们的机构缴纳一定的数额。例如2010年时就有报道称,中国网球运动员李娜、郑洁等人需按照规定向网管中心上缴参加比赛所得奖金的8%。不过网管中心表示大部分人并没有缴这笔钱,并且他们并没有硬性要求具体数额,都是让运动员自行填报的。而中国田径运动员刘翔的商业开发,在当时是由中国田径协会全权管理的。他的广告收入分配原则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分配政策,运动员占50%,教练员拿15%,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占20%,中国田协留15%。

而中国篮协在姚明的收入上,最初的设想是每年抽走50%。但在被媒体曝光后,篮协“狮子大开口”的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。在经过了一系列的磋商之后,据媒体报道,最终达成的数额约为税后的3%-5%。按这个比例计算,中国篮协每年有可能从姚明那里拿到210万-350万人民币。姚明自己在自传中也说:“最终他们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。 ”